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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专项检查
漳州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0-09-19   发布机构:农业局    作者:  
 

 

为了确保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向前推进,了解和掌握各项试点政策的贯彻落实现状,市综改办、市减负办联合对2009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一是议事的原则、程序及筹资筹劳范围、对象、标准是否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08〕153号)规定和要求。二是是否坚持了群众自愿,召开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民或村民代表表决的签字记录、村民筹资筹劳凭据是否齐全、规范、完整,实行了档案化管理。三是是否坚持了公开透明原则,公开公示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四是是否有加重农民负担、侵犯农民权益的其他行为。(二)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情况。一是县乡有关部门是否对项目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审批和验收,对辖区内的项目库是否按轻重缓急原则作科学统一安排。二是项目是否真实,项目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划,是否有建造合同、建设方案或预算、项目验收报告、工程预决算报表等,工程量、开工及建成时间等是否属实,同申报情况是否相符。三是项目的会计财务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属固定资产的是否及时入账,村民筹资支出是否有经过乡镇的证明。四是完工项目是否建起了相关养护制度,是否树立了项目标示牌(栏),项目标示牌(栏)是否醒目、规范,内容是否完整齐全。五是项目有关表格及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规范完整,并实行了档案化管理。(三)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一是县乡级是否设立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是否实行县级集中支付和乡镇报账制,是否建立了项目管理台帐,内容登记是否规范完整。二是县乡两级在年初预算安排或追加的配套资金是否有及时到位。三是奖补资金是否全部通过“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支出科目进行核算反映,是否有对其他支农资金进行有效整合。四是奖补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是否有拨款凭证和指标文件,是否进行了及时、规范登记。五是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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