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漳州市文明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入地推进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工作,切实提高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水平和行政效能,漳州市农业局印发了《漳州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工作的意见》(漳农综〔2011〕141号),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文明执法活动。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检查和取证活动,杜绝违法取证行为和随意执法扰民。建立了说理式执法制度和以教育、纠正为目的的提示执法制度。通过“动之以情、晓知以理”的教育、引导,使执法目的得以顺利、全面到位的实现。
同时,以“阳光行政、文明执法”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文明执法公开承诺活动,各具体执法单位要与市局签订了《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承诺书》,保证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发生严重违反行政案件、渎职案件等。执法人员也与执法单位签定《公正文明执法承诺书》,保证做到遵守执法规范,公正履行职责,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形象,并在漳州农业信息网和局宣传栏上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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