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局:
现将《漳州市农业局对各县(市、区)农业局业务工作年度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漳州市农业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漳州市农业局对各县(市、区)农业局
业务工作年度考评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经济工作会和农业农村工作会精神,进一步激发我市农业系统比学赶超,加快发展的干事创业热情,提高创业创新能力,全面评价各县(市、区)农业局的业务工作,结合我市农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围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目标,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和“坐不住”的责任感治庸治懒促作为,认真开展目标考核,激励创先争优,全面提高农业系统各单位服务“三农”工作的能力,努力促进全市农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评对象
漳州市各县(市、区)农业局;
三、考评内容(详见附表一、二、三)
四、考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务求实效;
2、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力求公正;
3、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着重考核重点工作;
4、坚持创业创新的原则,注重基础工作和创新工作;
5、坚持持续的原则,实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
6、坚持简便原则,宜粗不宜细。
五、组织领导
成立“漳州市农业局对各县(市、区)农业局年度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考评办”),挂靠在人教科。具体工作由市局考评办组织实施。
六、考评程序
(一)自评:各县(市、区)农业局在年终对本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查,按照实事求是的要求逐项进行自我评估,自我打分。
(二)考评:①市局相关业务科站对各县(市、区)农业局的相关业务工作进行评估打分。②由局考评办根据各县(市、区)农业局的自评情况及市局相关业务科(站)的考评情况,结合全年综合性、基础性、创新性工作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全面考评。
(三)考评结果:局考评办把各县(市、区)农业局的自评与考评情况报局考评领导小组审定,局考评领导小组对完成当年重点工作或创新工作成效显著的酌情加分,对完成重点工作差距较大或造成较大失误的酌情扣分,确定最终考评结果。
(四)考评奖励:考评结果作为当年评选农业综合工作与单项工作优胜单位的重要依据,评出综合工作优胜单位第一、第二、第三名与单项工作优胜单位若干名。对年度考评优胜单位,以文件、会议等形式给予通报表彰,并在安排项目、资金及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年中拿清单,年末对帐单”,各县(市、区)农业局要高度重视、把考评工作当作加快发展的“军令状”,在认识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以昂扬的士气、必胜的信心,全力以赴,推动我市农业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