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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资
监管工作的通知
漳农综﹝2011﹞278号
漳州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1-12-29   发布机构:市农业局    作者:  
 

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属各相关单位:
201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农业投入品的质量,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城乡居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农资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农资监管工作组织领导
农业投入品质量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强化农资市场监管。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搞好监督检查,加大督查力度,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农资监管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重点,全面落实农资监管各项措施
针对节日市场和假日消费特点,以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和企业为重点,加强对农资集散地、农资批发企业、农村农资零售门店的监管,围绕市场主体资格、产品许可证号、产品标签标识、产品购销渠道、质量管理制度和违禁农业投入品等方面,开展拉网式巡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假劣违禁农资行为,确保农资监管不留死角,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
三、加强宣传,提高农民和农资企业的法律意识
元旦春节前后是农资储运的重要时节,要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农资常识,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引导和督促农资企业提高法律意识、强化自律经营,引导和教育农民识假辨假、科学安全使用农资,不断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
四、完善机制,做好突发事件防控
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应急体系。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预防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及时报告,积极引导舆论,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漳州市农业局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
 
主题词:农业 执法 监管 通知

抄送:吴晓丁副书记、黄浦江副市长,市政府办,省农业厅
执法总队。
 漳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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